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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要点:十堰爆炸事件被定性为风险应急处置不当事故

      2021年6月13日6时30分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小区发生天然气爆炸事故,造成25人死亡。6月17日下午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披露:事发建筑物在河道上,铺设在负一层河道中的燃气管道发生泄漏,因建筑物负一层两侧封堵不通风,泄漏天然气聚集,并向一楼二楼扩散,达到爆炸极限后,遇火源引爆。要注意的是,这起重大死伤事故是完全有机会减小甚至避免的。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分析,此次事故存在如下问题:第一,事故发生后人员疏散不及时。这是一起典型的,出现风险应急处置不当,演变成重大灾难的事故。泄漏发生后,人员疏散不及时,使风险隐患酿成重大事故。6月13日早晨5:38,地方有关方面接到群众报警:“在十堰市张湾区、雁湖社区、雁湖集贸市场、河道内发生燃气泄漏。”接到报警后,燃气公司和地方基层的社区等有关方面的同志以及参加当时应急处置的有关方面人员到现场以后,发现了明显的泄漏,但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紧急疏散人员,致使一部分农贸市场商户的群众出现问题以后,到街头围观观望。由于没有人去严格的管理和主导,又返回农贸市场去经营做饭,结果6:40,燃气达到一定的浓度发生爆炸。第二,风险排查走过场。燃气公司于6月3日,刚对该段进行了巡查,均没有发现这些违规违法的建筑和重大隐患。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要求,“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下面穿越”。事发建筑物是架空建设,最底层已经基本全部封闭,它就是一个建筑物的负一层。第三,事发燃气公司是2013年将这段煤气管道转为天然气运行。由于煤气腐蚀性强,管道使用近20年了,这几年管道已经严重腐蚀了。事故发生后,经有关初步鉴定,管道严重腐蚀,近两年改为输送天然气以后,发生泄漏的风险更大,但燃气公司日常维护不到位,同时还缺少必要的信息化监控手段。到目前燃气公司对管道的压力和流量、相关的损失没有在线监测,也没有实时监控,出现问题还是靠人工来排查,维护手段非常落后。从上述内容看,十堰市爆炸事件已被定性为责任事故,这意味着将会有更多相关人员要为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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